临县义务教育入学信息服务平台

小学招生学校入学方案

首页 小学招生学校入学方案 详情

临县二中教育集团湍水头寄宿制小学

临县湍水头寄宿制小学2025年 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和县局《临县2025年小学入学工作实施方案》文件指示,为了规范小学招生入学行为,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公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现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创新办学机制、盘活教师资源,促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依法入学,凡年满六周岁儿童。

(二)坚持相对就近、划片、免试入学原则。

(三)坚持公民办学校统一时间、统一政策、同步招生原则。

(四)坚持阳光招生,继续使用“临县义务教育入学信息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报名,线上录取。坚持报名、录取、分班等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三、规模轨制 根据县局核定,湍水头中心校招收一年级新生一个班。

四、报名条件 凡年满六周岁(2019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均具有报名资格。

五、服务范围 原属湍水头寄宿制小学服务辖区内的所有适龄儿童,湍水头镇范围内的企业厂矿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六、入学流程

(一)招生宣传

1、制定细则 成立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对服务区范围内的适龄儿童进行摸底调查,根据《临县2025年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和学校学位及生源结构情况,于8月19日前制定学校详细的《招生入学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2、招生小组 组 长: 刘振明 副组长:张红艳 张 飞 张彬彬 成员: 吕瑞云 候俊珍 李玺平 李春艳 李巧娥 冯志军 崔明华 高海瑞

3、公布细则 根据县局安排,学校于8月19日-21日采用校园内外、街道、各村张贴,微信号、班级群等形式向社会公布细则,报名前两天在平台发布

(二)平台报名 1、报名时间 招生报名时间为8月22日上午8:00至8月24日下午6:00。

2、报名方式 招生入学报名工作在“临县义务教育入学信息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上进行。报名有电脑端、手机端和服务点三种方式。

(1)电脑端:登陆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inxian.gov.cn/),点击“临县义务教育入学信息服务平台”,进行入学报名。

(2)手机端:扫描平台二维码进入平台进行报名。

(3)服务点:我校报名设湍水头主校和黄家沟教学服务点两个,家长可以携带相关资料(学生户口簿、健康信息、智能手机)在平台操作员协助进行报名。

(三)资格审核(8月23日至27日)

学校将通过平台对学生上传报名材料资格进行线上审查(8月23日-25日);有需现场确认的,通知家长持相关材料原件分时段到学校进行现场审定(8月25日-27日)。

(四)平台录取(8月29日-30日) 1、农村公办学校录取(8月29日) 学校线上录取后,通过“入学平台”向家长推送手机短信录取通知,同步生成电子版《录取通知书》,学生在“入学平台”下载打印后,作为入学报到凭证。 2、因各种原因未报名的,由家长持相关材料到临县小学招生入学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审核备案,就近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五)注册登记(8月30日) 学校录取工作全部结束后,通知家长到校注册登记,做好新生开学前体检,安排新生入学前相关事宜。

(六)新生报到入学 小学新生9月1日统一开学。

(七)注册学籍 9月1日开学后,由学校学籍管理员按照平台分班花名册顺序依次进行学生学籍注册,县局学籍管理员对照各学校平台录取分班花名册,在学籍系统内进行审核。

七、工作要求

(一)强化政治意识 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意识,顾全大局、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加强舆论引导,规范宣传报道,加强风险评估,完善应急预案,健全应急机制,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理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确保招生入学工作顺利进行。

(二)严格招生管理 认真做好一年级入学各项工作,专人负责,强化监督,按规定的时间完成对应的各项工作。规范报名入学信息采集,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原则,提前明确、广泛宣传报名入学登记所需材料。预防接种证明不作为入学报名前置条件,可在开学后及时要求学生提供。学生相关信息在招生入学时一次性采集,包括学生基本信息、家庭住址及家长姓名、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严禁采集学生家长职务和收入信息,不得利用各类APP、小程序随意反复采集学生相关信息。

(三)做好控辍保学 校长是学校控辍保学工作第一责任人。学校要加大控辍保学工作力度,要依据零拒绝、全覆盖分类入学原则,保证服务区范围内适龄儿童全部接受义务教育。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残疾儿童入学,要教育动员残疾适龄儿童父母(法定监护人)送轻度残障子女随班就读或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不具备随班就读的重度残障儿童由所在服务区学校送教上门,努力巩固我县残疾儿童100%接受义务教育成果。学校要重点关注脱贫家庭和低收入家庭儿童、留守儿童、困境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孤儿等特殊群体学生,做好组织入学工作。。

(四)规范学籍管理 充分依托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规范招生秩序。校长对学生“人籍一致,籍随人走”负第一责任,保证学籍注册名单与录取名单相统一,任何学校不得接收未注册学籍的学生,各学校要定期进行自查自检、规范管理、严格监控、从严管理,已注册的学生一年内不得转学,不得重复注册学籍。

八、严肃追责问责 制定小学招生入学招生方案,保证不出任何问题。对违反规定出现下列行为的,将按照《关于对违规招生行为的处分办法》对相关责任人和学校校长严肃追责问责。

(一)违反教育部“十项严禁”的;

(二)违反山西省教育厅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十二条规定”的;

(三)未按《临县2024年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提前违规宣传、登记学生信息、擅自招生的;

(四)空挂学籍、人籍分离的; 九、联系方式 刘校长:13994847015 张彬彬:13935879499

附件:1、教育部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十项严禁”

2、山西省教育厅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十二条规定”

临县湍水头寄宿制小学 2025年8月18日

 

附件1: 教育部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十项严禁”

1、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 2、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 3、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 4、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 5、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 6、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 7、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 8、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 9、严禁初高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高考成绩排名、宣传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教育行政部门也不得对学校中高考情况进行排名,以及向学校提供非本校的中高考成绩数据。 10、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附件2: 山西省教育厅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十二条规定”

1、严格规范招生秩序小学和初中招生严格执行免试、就近、划片、分配的原则,招生时间、入学条件、报名办法、招生结果向社会公布,非正常跨区域招生的比例要严格控制在10%以内,不得随意提前招生或举行任何形式的选拔性考试。高中招收择校生比例要严格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20%以内,优质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到初中学校的比例至少达到60%。 2、严格控制班容量小学每班控制在45人以内,最多不超过50人;初中每班控制在50人以内,最多不超过55人;高一新生每班控制在50人以内,三年内不超过55人。 3、全面实行义务教育均衡编班义务教育学校实行均衡编班、均衡配备教师制度,严禁举办或变相举办重点班、实验班。新学年开学前,统一举行义务教育新生均衡编班仪式,公开进行电脑随机编班,并邀请家长、新闻媒体和社会人士监督,保证编班工作的公开与透明。 4、保证随迁子女就学按照“以流入地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保证随迁子女在流入地与当地学生一样平等入学就读,接受义务教育。随迁子女参加中考享受与当地常住户籍人口子女同等待遇。从2014年起,随迁子女在我省报名参加高考享受与我省考生相同招生录取待遇。 5、严禁公办高中举办高考补习班公办高中不得举办或与任何机构联办高考补习班,不得招收往届生插班复读,不得接受往届生在本校报名参加高考。 6、严格规范考试管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公开学生考试成绩,不得依据考试成绩对学生、班级或教师排名排队奖惩。严格高考信息管理,除考生和招生学校外,不再向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提供考生报名、考试成绩等信息。严禁单纯以高考成绩为依据,对学校、校长和教师排名排队和奖惩。 7、严格教辅资料选用严格按照一科一辅、学生自愿购买、学校无偿代购的原则,在省颁教辅材料目录范围内征订和选用,学校和教师不得统一组织学生购买其他教辅材料。 8、严格执行作息时间小学生每天在校学习时间不超过6小时,初中不超过8小时;到校时间小学夏季不早于7:30,冬季不早于7:50,初中夏季不早于7:00,冬季不早于7:30;寄宿制学校学生每天睡眠时间小学不少于10小时,初中不少于9小时。 9、严格规范课程开设高度重视音乐、美术、科学、综合实践、通用技术、理化生实验等课程开设,不得随意挤占。严禁随意加深难度、增加课时,赶超进度,严禁组织学生集体补课。坚持大课间活动,确保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 10、全面规范改制学校对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改制学校清理规范工作再复核。对未达到规范要求的学校一律执行同类公办学校收费政策,对清理规范不到位、存在问题的普通高中取消招生计划。 11、严格规范收费行为严格执行国家治理义务教育择校乱收费“八条措施”和山西省“八项规定”,义务教育学校严禁以“捐资助学”名义收取与招生入学挂钩的各种费用,坚决禁止要求家长到学校或指定单位缴纳各种名目的择校费行为。 12、严格规范教师从教行为采取措施提升教师职业道德水平和教学业务能力,教师不得以责令学生停课、转学、退学等方式剥夺学生受教育的权利,更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公办中小学教师工作日期间不得到校外兼职或参与有偿补课,不得组织有偿家教、补课。

上一篇临县二中教育集团三交镇前陡泉寄宿制小学 临县五中教育集团林家坪镇林家圪垛小学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