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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招生学校入学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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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县城内初中教育集团临县第四中学校

临县第四中学校

2026年初中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临政教字〔202650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校2026年初中入学工作,进一步提升招生入学规范化、科学化及制度化水平,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工作目标

严格落实国家教育大政方针,严格贯彻省、市、县关于义务教育阶段的招生入学文件精神要求,极力营造良好教育生态,构建措施规范、操作透明、执行有力的招生工作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我校招生及办学的满意度。

二、工作原则

依法入学,免试就近,阳光透明,公民同招。

三、工作领导组

  长:李永平  高利贞

副组长:孙玉中(常务)  王云平  乔军芳  冯小勇   

秦俊斌  李继斌  秦新芳

  员:中层领导、教务处人员和七年级班主任

招生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

办公室主任:郝继锋(兼)

四、规模轨制

服从县教体局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布局安排,严格按照县局核定下发的计划数招生。

五、服务范围

老城区(南关街、新建街、工农街、新民街、革命街、北门街、胜利街区域及南塔村、城关村)户籍,或在上述区域拥有自有住房(含大红本房、继承房、自建房、合同购房),或在老城区租房居住且具备老城区小学应届毕业资格的小学毕业生。

六、招生流程

(一)招生宣传(811日—813日)

1.制定方案(811日前)

根据县局招生工作要求和我校实际,制定《临县第四中学校2026年初中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2.平台发布(811日——813日)

811日——813,通过平台发布《招生入学工作实施办法》,同时通过校园内外张贴、微信、电视、宣传手册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

(二)平台报名(8158008191800

1.实名注册:全县所有公民办初中招生入学报名工作全部在“临县义务教育入学信息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入学平台”)上进行。报名有电脑(PC)端、手机端两种方式。

电脑(PC)端:登录“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inxian.gov.cn/),点击进入“临县义务教育入学信息服务平台”,按界面提示以学生信息实名注册。

手机端: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入学平台”实名注册。

                                                                                                                         

 

 

 

 2.填报志愿:

具有老城区(南关街、新建街、工农街、新民街、革命街、北门街、胜利街区域及南塔村、城关村)户籍,或自有房(大红本房、继承房、自建房、合同购房),或在老城区租房上学具备老城区小学应届毕业资格的小学毕业生,第一志愿可报我校(城内初中教育集团临县第四中学)。

第一志愿选报我校的,必须填满 6个志愿,方可提交成功。

3.上传材料:

1、具有老城区(南关街、新建街、工农街、新民街、革命街、北门街、胜利街区域及南塔村、城关村)户籍,选报我校的小学毕业生,需通过“入学平台”上传户口簿原件(户主页及学生本人页)扫描件,户主须为学生本人的法定监护人。

2、拥有服务区大红本房,选报我校的小学毕业生,需上传房产证原件扫描件、户口簿原件(户主页及学生本人页)以及至少一年的水、电物业等缴费凭证原件的扫描件,房产拥有人须与户主为同一人或学生本人的法定监护人。

3、拥有服务区继承房、自建房,选报我校的小学毕业生,需上传继承手续、政府批复等法定证明原件、户口簿原件(户主页及学生本人页)以及至少一年的水、电物业等缴费凭证原件的扫描件,房产拥有人须与户主为同一人或学生本人的法定监护人。

4、拥有服务区合同购房,选报我校的小学毕业生,需上传合同或契照原件、户口簿原件(户主页及学生本人页)以及至少一年的水电物业等缴费凭证的扫描件,房产拥有人须与户主为同一人或学生本人的法定监护人。

5、在服务区租房居住,选报我校的小学毕业生,需上传学生监护人与房东签订的租赁合同原件、小学毕业证原件以及至少一年的水、电物业等缴费凭证原件的扫描件。

(三)资格初审(线上)(816日—820日)

选报我校的,由我校通过“入学平台”对小学毕业生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初审结束后我校通过“入学平台”提交“初审通过”或“初审不通过”意见。“初审通过”的小学毕业生进入我校“资格复审”页面;“初审不通过”的退回报名,由小学毕业生重新如实填写并提交入学信息,重新选报符合自身资格条件的初中学校。

(四)资格复审(现场)(820日—824日)

我校将成立资格复审工作专班,组织对通过“资格初审”的第一志愿报名学生进行线下资格复审。现场审核上传至“入学平台”的相关佐证材料原件,现场审核要邀请相关人员参与监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同时要继续进门进户,进一步逐一比对核实,重点与公安部门比对户口信息,与房产部门比对大红本房产信息,与相关部门比对继承房、自建房、合同购房房产信息及相关凭证。资格复审结束后,我校通过“入学平台”提交资格复审结果。

(五)平台录取(826日—827日)

1、符合报名条件的第一志愿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为体现义务教育公平与普惠原则,首先在第一志愿报名的小学毕业生中,按我校招生计划数15%的比例通过“入学平台”电脑随机派位,确定录取名单。

2、安置本校直升小学应届毕业生(连续六年在籍在读应届毕业)。

3、剩余学位电脑随机派位按照:①房户一致;②户籍;③大红本房、继承房、自建房;④合同购房;⑤租房居住且报名学生在老城区小学应届毕业的顺序依次录取。

4、某一批次报名人数超过剩余计划数时,通过“入学平台”随机派位,确定录取名单。

我校线上录取后,通过“入学平台”向家长推送手机短信录取通知,同步生成电子版《录取通知书》,学生在“入学平台”下载打印后,作为入学报到凭证。

(六)衔接教育(828日—829日)

组织新生报到,开展小初衔接教育。

(七)阳光均衡分班(831日)

阳光均衡分班工作由校长主持,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校长是第一责任人。

制定《阳光均衡分班工作方案》,严格按照方案确定的时间、形式、流程、纪律等要求组织分班。

学校阳光均衡分班工作方案书面报教体局教育股审核通过,分班结果及名单书面报教育股备案。

多胞胎学生要求进同一个班就读的,由家长在分班前向我校提出书面申请,学校核实同意、校长签字确认后,于829日前报县局教育股备案,通过“入学平台”捆绑分班。

(八)新生开学(91日)

被我校录取的初一新生91日持体检表报到入学。

咨询电话:郝老师15135847727  李老师13935837116

马老师18235841010  李老师15513585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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