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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招生学校入学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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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县第四中学校2024初中入学工作实施办法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临政教字〔2024〕58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县2024年初中入学工作,确保每名小学毕业生正常接受初中义务教育,进一步净化我县教育生态,办好人民满意教育,我校根据县局《2024年临县初中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工作目标

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公民同招和免试入学政策、程序和办法,做到招生入学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透明度,营造良好教育生态,健全公平入学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

二、工作原则

同招免试,平台报名;阳光分班,公平公正。

三、规模轨制

依据县教体局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布局安排,我校2024年招生轨制为14轨,班额原则上控制在50人以内,计划招生总数为700人。

四、服务范围

老城区(南关街、新建街、工农街、新民街、革命街、北门街、胜利街区域及南塔村、城关村)户籍,或自有房(大红本房、继承房、自建房、合同购房),或在老城区租房上学的小学毕业生。

五、招生流程

(一)招生宣传(7月30日—8月4日)

1.制定方案(7月30日—7月31日)

根据县局招生工作要求和我校实际,制定临县第四中学校2024初中入学工作实施办法

2.平台发布(8月2

8 月2日,通过平台发布《招生入学工作实施办法》,同时通过校园内外张贴、微信、电视、宣传手册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

(二)平台报名(8月5日8:00—8月9日18:00)

1.实名注册:全县所有公民办初中招生入学报名工作全部在“临县义务教育入学信息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入学平台”)上进行。报名有电脑(PC)端、手机端两种方式。

电脑(PC)端:登录“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inxian.gov.cn/),点击进入“临县义务教育入学信息服务平台”,按界面提示以学生信息实名注册。

手机端: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入学平台”实名注册。

 

                     

 

 

2.填报志愿:

有老城区(南关街、新建街、工农街、新民街、革命街、北门街、胜利街区域及南塔村、城关村)户籍,或自有房(大红本房、继承房、自建房、合同购房),或在老城区租房上学的小学毕业生,可选报以下8所初中学校:临县城内初中教育集团临县第三中学校、临县城内初中教育集团临县第四中学校、临县城内初中教育集团临泉镇柏树沟九年制学校、临县高级中学初中部、临县高级中学附属柏林苑学校、临县利民教育集团利民学校、临县一中附属崇文教育集团临县临泉镇胜利坪学校、临县利民教育集团湫水学校。

有意向就读临县第四中学校的,第一志愿必须填报临县第四中学校。

第一志愿选报我校的,必须填满 6 个志愿,方可提交成功。

3.上传材料:选报我校的小学毕业生,需通过“入学平台”上传户口本、房产证等的证照原件(扫描件),其中大红本房需上传房产证,继承房、自建房、合同购房需上传合同或契照以及至少一年的水电物业等缴费凭证,租房居住的需上传与房东签订的租赁合同。

(三)资格初审(线上)(8月6日—8月11日)

选报我校的,由我校通过“入学平台”对小学毕业生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初审结束后我校通过“入学平台”提交“初审通过”或“初审不通过”意见。“初审通过”的小学毕业生进入我校“资格复审”页面;“初审不通过”的退回报名,由小学毕业生重新如实填写并提交入学信息,重新选报符合自身资格条件的初中学校。

报名所填入学志愿区域,与摸底信息对应区域条件不符的,“入学平台”弹窗提示,提醒报名学生重新核实相关信息。核准信息后携相关佐证材料到我校线下审核。线下审核时,我校将进门进户,逐一比对核实,重点与公安部门比对户口信息,与房产部门比对大红本房产信息,与相关部门比对继承房、自建房、合同购房房产信息及相关凭证。审核通过后,我校携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复印件到县招生入学领导小组提交审核。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重新通过“入学平台”报名并填报入学志愿。信息审核不通过的,会告知报名学生家长(或法定监护人),限时重新核实信息并填报符合条件的入学志愿。

(四)资格复审(线下)(8月12日—8月18日)

我校将成立资格复审工作专班,组织对通过“资格初审”的第一志愿报名学生进行线下资格复审。现场审核上传至“入学平台”的相关佐证材料原件,现场审核要邀请相关人员参与监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同时要继续进门进户,进一步逐一比对核实,重点与公安部门比对户口信息,与房产部门比对大红本房产信息,与相关部门比对继承房、自建房、合同购房房产信息及相关凭证。资格复审结束后,我校通过“入学平台”提交资格复审结果。

(五)平台录取(8月21日—8月23日)

符合报名条件的第一志愿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为体现义务教育公平与普惠原则,首先在第一志愿符合报名条件的小学毕业生中,按我校招生计划数20%的比例通过“入学平台”电脑随机派位,确定录取名单。

首轮“入学平台”电脑随机派位剩余学位按照:①房户一致;②有户籍;③有大红本房、继承房、自建房;④有合同购房⑤租房居住且报名学生在老城区小学毕业的顺序依次录取。

我校线上录取后,通过“入学平台”向家长推送手机短信录取通知,同步生成电子版《录取通知书》,学生在“入学平台”下载打印后,作为入学报到凭证。

(六)新生报到,开展中小学衔接教育(8月26日—8月29日)

我校组织新录取学生到校报到,收取学生在“入学平台”下载打印的《录取通知书》,同时登记学生相关信息。然后组织学生走进初中校园,体验初中课堂,开展中小学衔接教育。

(七)阳光分班(8月30日—8月31日)

阳光分班工作必须由校长主持,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校长是第一责任人。我校提前制定《阳光分班工作方案》,邀请人大、政协、纪检、教育主管部门及家长代表参与并监督,严格按照方案确定的时间、形式、流程、纪律等要求组织分班。学校阳光分班工作方案书面报教体局教育股,分班结果及名单书面报教育股。

多胞胎学生要求在同一个班就读的,由家长在分班前向我校提出书面申请,学校核实后捆绑分班。

(八)新生开学(9月1日)

被我校录取的初一新生9月1日持体检表报到入学。

咨询电话:

郝老师15135847727

马老师 18235841010

李老师 15536499433 

          临县第四中学校

          2024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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