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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招生学校入学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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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县城内初中教育集团临县第四中学校

临县第四中学校2025初中入学

工作实施办法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临政教字〔2025〕72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校2025年初中入学工作,确保每名小学毕业生正常接受初中义务教育,进一步净化我县教育生态,办好人民满意教育,我校根据《临县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方案》,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办法、程序,不断增强招生入学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透明度,切实保障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合法权益,健全公平入学长效机制,营造良好教育生态,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

二、工作原则

同招免试,平台报名;阳光分班,公平公正。

三、规模轨制

依据县局下达的招生计划数招生。

四、服务范围

   符合以下条件的小学毕业生:

1、有老城区(南关街、新建街、工农街、新民街、革命街、北门街、胜利街区域及南塔村、城关村)户籍的。

2、有老城区大红本房、继承房、自建房、合同购房的。

3、在老城区租房居住。

五、招生流程

(一)招生宣传(8月19日—8月21日)

1.制定方案(8月19日)

根据县局招生方案和我校实际,制定临县第四中学校2025初中入学工作实施办法

2.平台发布(8月20——8月21

8月20——8月21,通过入学平台发布《临县第四中学校2025年招生入学工作实施办法》,同时通过张贴宣传海报印发宣传手册手机端及电视媒体等形式广泛宣传招生政策

(三)平台报名(8月22 日 8: 00—8月 24 日 18: 00)

1.报名路径:

(PC)端:登录 “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 www.linxian.gov.cn/ ) ”,首页点击“临县义务教育入学信息服务平台”卡片进入。

手机端:扫描上面二维码进入。

2.实名注册:全县2025年义务教育“小升初”适龄学生,均须在“入学平台”以学生信息实名注册。

3.填报志愿:

符合以下条件的小学毕业生:

1、有老城区(南关街、新建街、工农街、新民街、革命街、北门街、胜利街区域及南塔村、城关村)户籍的。

2、有老城区大红本房、继承房、自建房、合同购房的。

3、在老城区租房居住。

第一志愿选报我校的,必须选报以下8所初中学校:城内初中教育集团临县第四中学、城内初中教育集团临县第三中学、城内初中教育集团临泉镇柏树沟九年制学校、高级中学初中部、高级中学附属柏林苑学校、利民教育集团利民学校、一中附属崇文教育集团临泉镇胜利坪学校、利民教育集团湫水学校。

4.上传材料:选报我校的小学毕业生,须通过“入学平台”上传:

(1)老城区户籍的必须上传户口本原件(扫描件)(户主页和升学孩子页,以下皆同);

(2)老城区大红本房必须上传户口本和房产证原件(扫描件);

(3)老城区继承房、自建房、合同购房必须上传户口本和合同或契照,以及至少一年的水电物业等缴费凭证原件(扫描件);

(4)老城区租房居住的必须上传户口本和与房东签订的租赁合同原件(扫描件)。

(三)资格初审(线上)(8月23日—8月25日)

选报我校的,由我校通过“入学平台”对小学毕业生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初审结束后我校通过“入学平台”提交“初审通过”或“初审不通过”意见。“初审通过”的小学毕业生进入我校“资格复审”页面;“初审不通过”的退回报名,由小学毕业生重新如实填写并提交入学信息,重新选报符合自身资格条件的初中学校。

报名所填入学志愿区域,与摸底信息对应区域条件不符的,“入学平台”弹窗提示,提醒报名学生重新核实相关信息。核准信息后携相关佐证材料到我校线下审核。线下审核时,我校将组织人员进门入户,逐一比对核实,同时协调相关部门比对户口信息,比对大红本房产信息,比对继承房、自建房、合同购房房产信息及相关凭证。审核通过后,我校携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复印件到县招生入学领导小组提交审核。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重新通过“入学平台”报名并填报入学志愿。信息审核不通过的,会告知报名学生家长(或法定监护人),限时重新核实信息并填报符合条件的入学志愿。

(四)资格复审(现场)(8月25日—8月27日)

我校将成立资格复审工作专班,组织对通过“资格初审”的第一志愿报名学生进行线下资格复审。现场审核上传至“入学平台”的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要继续进门入户,进一步逐一比对核实,同时协调相关部门比对户口信息,比对大红本房产信息,比对继承房、自建房、合同购房房产信息及相关凭证。资格复审结束后,我校通过“入学平台”提交资格复审结果。

(五)平台录取(8月29日—8月30日)

1、符合报名条件的第一志愿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为体现义务教育公平与普惠原则,首先在第一志愿符合报名条件的小学毕业生中,按我校招生计划数20%的比例通过“入学平台”电脑随机派位,确定录取名单;

2、安置本校小学阶段连续就读满六年且学籍在本校的应届毕业生

3、剩余学位按照:①房户一致;②有户籍;③有大红本房、继承房、自建房;④有合同购房⑤租房居住且报名学生在老城区小学毕业的顺序依次录取。

4、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四中就读未满六年的毕业生。

我校线上录取后,通过“入学平台”向家长推送手机短信录取通知,同步生成电子版《录取通知书》,学生在“入学平台”下载打印后,作为入学报到凭证。

(六)阳光分班(8月31日)

阳光分班工作必须由校长主持,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校长是第一责任人。我校提前制定《阳光分班工作方案》,邀请人大、政协、纪检、教育主管部门及家长代表参与并监督,严格按照方案确定的时间、形式、流程、纪律等要求组织分班。学校阳光分班工作方案书面报教体局教育股,分班结果及名单书面报教育股。

多胞胎学生要求在同一个班就读的,由家长在分班前向我校提出书面申请,学校核实后捆绑分班。

(七)新生开学(9月1日)
被我校录取的初一新生9月1日报到入学。

咨询电话:

郝老师15135847727      马老师 18235841010   

李老师15513585177      李老师 13935837116

          

                  临县第四中学校

          2025年8月19日

 

 

临县四中2025招生工作领导组

 

为确保初中入学工作顺利进行,我校成立初中招生入学工作领导组

 长:李永平  高利贞

    副组长:孙玉中  李乃光  王云平   乔军芳

            冯小勇  秦俊斌  李继斌  

 员:中层领导教务处人员和初一班主任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孙玉中(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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